《皇家律师》带你了解一些律师背景知识
英国律师制度 英国律师分为两种:事务律师(Solicitor)和出庭律师(Barrister)。 前者主要从事非诉讼类、事务性的工作,如担任法律顾问,撰写诉状、拟制合同,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指导,在高等法院及下级法院进行辩护等,后者接受事务律师的委托,为事务律师的委托人出庭,能在英国高等法院以上执行律师职务。 二者没有隶属关系,申请执业的要求各异,事务律师也不能晋升为出庭律师。 一般而言,如果善于与人沟通,喜欢务实的工作,比较适合做事务律师;如果反应机敏有辩论才能,则更适合当出庭律师。 事务律师工作稳定,一旦被律师事务所聘用,就有很可观的收入。出庭律师属于self-employment,如果没有名气和资历,执业初期会比较艰难,但一旦成功,就会名利双收。 在英国,出庭律师的人数远远少于事务律师,全英大概只有15000名出庭律师,而事务律师则有几倍之多。 在法庭上如何分辨事务律师和出庭律师? So easy~~身着黑袍、头戴假发、侃侃而谈的是出庭律师;坐在后排、不停与出庭律师沟通交流、递送提示纸条和证据的就是事务律师。 皇家律师(Queen's Counsel,QC)是一种名誉称谓,其本质还是出庭律师。 皇家律师代表着出庭律师的最高荣誉,出庭时必须身着特别设计的丝质长袍(Silk一词就是由此而来),佩戴金黄色或灰色或白色的、有三个卷曲的假发。 出庭律师要想成为皇家律师需经过大法官的提名,由国王授予皇家大律师称号,皇家律师有更多的机会被任命为高等法院法官和上诉法院法官。 当然咯,职场第一步都是从实习开始的,实习律师(Pupil)类似于我国目前律师事务所中的律师助理,收入少得可怜,而且不一定能被留用,要好好表现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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